“宝妈给刚刚满月的孩子买金手镯,不料被闺蜜偷偷换成假的,宝妈随后报警。”
8月9日这天,洛阳的一位宝妈拨打报警电话称,给自己孩子买的金手镯被人调换了,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偷换手镯的是该宝妈的一个闺蜜,结论真是让人感到既痛心又好笑。
#女子用地摊货换走闺蜜孩子金镯#
消息
这个闺蜜究竟是怎样偷换的呢?会被怎么处理呢?
事情经过:
洛阳的一位宝妈,在自己孩子满月这天花4000多在金店给孩子买了一个金手镯,开开心心地给孩子拍了照片,并按照习惯发了朋友圈。
看到宝妈发的朋友圈后,多年不联系的一个闺蜜主动跟宝妈进行了联系,几天之内多次来到宝妈家里“看望”孩子。
消息
让宝妈感到奇怪的是接下来的几天,闺蜜就再也没来自己家了,宝妈还以为闺蜜工作繁忙就没有过问。
有一天宝妈给孩子换衣服时,不小心将镯子弄掉在地上,当宝妈捡起时发现金镯子的分量有点不对,出于好奇,宝妈就拿着金镯子去金店里询问。
检测
当宝妈还以为是自己感觉出错了时,金店的检测结果出来了,结果显示金镯子是假的。宝妈难以理解,刚买几天的金镯子怎么会成了假的呢?无奈之下才选择了报警。
令宝妈绞尽脑汁也想不到的是,竟然是自己的闺蜜偷换了孩子的金镯子。
闺蜜承认自己是在朋友圈发现宝妈给孩子买的金镯子的,自己一时脑昏做下了这件事。闺蜜还承认,用来偷换真镯子的假镯子是自己在网上花十几块钱购买的。
之后闺蜜被警方以盗窃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
闺蜜说话
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闺蜜表示“事后想想挺对不起宝妈的,这么多年的感情,因为一点小事闹得怪不得劲。”
网友们看了闺蜜说得话,纷纷热情地提醒:“一点小事?大姐,盗窃,犯法了!”
老中评论:
老中看到这则消息真是感到“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仅仅一个4000多元的镯子竟然就能让多年感情不错的闺蜜起了坏心思,这闺蜜该是多“塑”啊!难免会让人思考“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句话究竟对还是错?
这下好了,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一个4000多元镯子不仅粉碎性破坏了多年的闺蜜感情,还让要自己面临牢狱之灾,为了这4000多元镯子值得吗?
盗窃
该闺蜜会被警方怎么处理呢?
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有以下3项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的,或者⼊户盗窃、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2、数额巨⼤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数额特别巨⼤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可以看到,这3项规定分别提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如何区分数额呢?
规定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千元⾄三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三万元⾄⼗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三⼗万元⾄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
被闺蜜偷换的金镯子是宝妈花费4000多元购买的,而且是刚买几天,应该还不会贬值,那这就符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千元⾄三千元以上”的了,一旦该闺蜜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那她偷换的金镯子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也就是说该闺蜜很有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处罚金。这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朋友们认为将该闺蜜以盗窃罪论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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