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养宠物的人迅速增多,产生了大量宠物方面的需求,但是国内对这些需求的响应并不是很令人满意,在一些方面仍存在着问题。本文就中国宠物市场存在的问题做一下分析。
一、宠物市场缺乏品牌意识和技术创新
(一)宠物繁育乱象根源于血统品牌意识缺失
目前中国宠物繁育交易市场总体较混乱,鱼龙混杂现象严重,且宠物繁育的经营者主要集中在宠物繁育场和私人繁育商两种渠道进行繁育和市场交易。
近年来从事宠物繁育的注册企业数量较少,宠物活体主要来源于个人繁育商、宠物养殖场和猫舍犬舍这三种渠道。其次,我国宠物繁育乱象突出的另一大原因就是90%以上的繁育者为个人繁育商而不是企业行为。
再者,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是一种商品化的表现,而且必须通过卓越的产品、优质的服务来彰显。顾客的满意度才是评价品牌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和主要标准。品牌只有满足客户的需求,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才能增长,竞争力才能提升。
(二)宠物用品存在同质化和缺乏技术创新
我国目前的宠物用品还是以加工国外订单和模仿国外同款产品为主要经营方式,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技术创新、同质化严重。这大多源于国内生产厂家对树立企业品牌意识淡薄。
更严重的有些低端生产商把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形同虚设,连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都没有。品牌代表着产品服务、企业形象和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本质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契约关系,品牌的质量信誉直接关乎到企业产品竞争力、以及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
有些本土品牌在质量都不过关的情况下谈何创新呢?除了创新力不足,我国宠物用品市场运行尚不规范。产品在设计、质量上的缺陷而引发的宠物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从而使国内宠物用品形象更是一落千丈。
还有些宠物用品生产企业为了达到盈利目的,甚至不惜冒用国外知名品牌为代价,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了国外品牌的知识产权,又使我国国际形象蒙受损失。
二、宠物市场专业人才队伍良莠不齐
(一)宠物繁育人才道德感缺失
要想在宠物繁殖领域做出成绩靠的是专业知识和不断改良品种进行繁育。在国内宠物繁育市场,专业人才的缺乏一直是限制行业发展的关键瓶颈。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宠物繁育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偏低且人才资源匮乏,与发达国家差距也较大。在宠物繁育者中90%为私人繁育商,且普遍存在学历不高、个人素养偏低、对繁育宠物没有系统知识储备、目光短浅、对所从事行业缺乏长远规划思维、繁育宠物也大多以牟利为目的,为达到利润最大化投喂宠物的食品大多为劣质低端的宠物粮。
光是这一点就需要长期和国外同行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除了在专业知识上不断积累,外语功底自然也少不了。而对那些年纪稍大,在宠物繁育上有一定经验,但外语水平欠佳的繁育人来说必定会带来一定程度困难。
(二)宠物医疗人才专业化不足
随着宠物行业的高速发展,全国每年宠物数量不断增加,而每年宠物医疗人员培养数量却是有限的,加上有些兽医毕业后自主创业或是转行其他职业,能够导致真正从事宠物医疗行业的专业人才非常稀缺。
从整体看,宠物医疗行业较辛苦,且待遇也不高,而有些宠物医生也很难在职业发展中找到归宿感和成就感。在人才类型培养方面,我国宠物医疗研究型及创新型专业人才输出较少,高素质的宠物医疗学术研究及技术创新成果方面始终落后于发达国家。
因此从目前总体状况来看:我国在宠物教学基础建设上滞后、高校兽医实践基地严重不足、协同创新上成果不明显,且在宠物医疗领域人才培养上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也较大,整体呈现出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人才综合素质偏弱等情况。
三、宠物市场监管不健全
(一)宠物市场监管政出多门
监管机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矫正市场失灵而设立的行政组织,以其独立、专业、透明为特点。从全球范围来看,要提高一个国家经济产业在全球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拥有独立可信的监管机构已成为大势所趋和必不可缺的。
在政府适度对市场的干预下,虽然不能全面解决但至少可以缓解诸如歧视、异化、浪费和污染等社会和经济问题,但能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家创新能力和增进市场的活力。
随着我国机构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政府全面干预经济的行为逐渐减少,而是逐渐让位市场。但是随着监管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原本隐藏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监管体系设计不科学,法律缺位,独立性不足,各监管部门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现象严重。
(二)宠物市场监管法规不完善
距离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宠物市场刚刚起步,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大约30个年头,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国依旧还没有对动物保护进行立法。
虽然《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早已公示征集专家和大众的意见,但时隔多年依旧难以落实。在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工作如此艰辛,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现实中存在大量对流浪犬猫虐杀、捕食和对宠物犬猫偷盗、遗弃等严峻现状。
据统计,每年都会有大量流浪犬猫和被偷盗、遗弃的宠物犬猫被不法商人当作“野味”进行售卖的情况,这一现象的发生使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突出、食品黑色产业链问题难以被根除。
因为《动物保护法》的缺失,我国对流浪猫狗的领养救助也没有配套的法律依据,正确对待流浪动物的宣传工作也难以普及和推广,普通大众对相关领域的认知也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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